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芜湖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一届学生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2 ]5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芜湖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人员范围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二、本活动设置“数字创作”“计算思维”和“科创实践”三项内容,各项内容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三、参赛作品以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
1.数字创作类:各县区限额报送60件作品(各项目各组别限报5件),市直属学校各项目各组别分别限报2件作品,总数不超过8件。
2.计算思维类:各县区限额报送20件作品(各项目各组别限报4件),市直属学校各项目各组别分别限报2件作品,总数不超过5件。
3.科创实践类:各县区限额推荐30支队伍(各项目各组别限报2支队伍,其中智能机器人项目各组别限报3支队伍),市直属学校各项目各组别分别限报2支队伍,总数不超过5支队伍。
无为市因学校基数大,“数字创作”“计算思维”“科创实践”三类项目均可在限额标准上提高20%比例上报。
“数字创作类”和“计算思维类”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2名作者,高中组(含中职)限报1名作者。每名学生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由1名指导教师指导完成。
“科创实践类”每支队伍不超过2人(乐高活动少儿组每支队伍限报4人,青少年组每支队伍限报4-6人且所有学生为同一学段),每支队伍限报1名指导教师。
四、奖项设置依据省活动文件,各项目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按照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设置等次获奖名额。为体现获奖作品的水平,各奖项可空缺、可并列;作品获奖等级、并列情况和数量,将依据参赛作品数量、专家评审意见等做出最终确定。综合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组织开展活动及获奖情况,评定市“优秀组织奖”。同时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活动。
五、本次活动具体组织办法和工作要求详见《2023年芜湖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附件),可登录芜湖市教育局网站或芜湖智慧教育平台查阅、下载。
六、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按照本通知及活动指南的要求,积极组织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本活动,并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活动的组织情况和获奖结果将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考核中。
七、“数字创作类”和“计算思维类”参赛作品请于3月3日前分类汇总好并填写《附表3:县(市)区/市直推荐作品名单(数字创作类、计算思维类)》(附表3需上报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一并上报至市电教馆。“科创实践类”参赛作品请于3月31日前分类汇总好并填写《附表7:县(市)区/市直推荐队伍名单(科创实践类)》(附表7需上报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一并上报至市电教馆。逾期不接收报送。
邮箱:whdjgxxs@126.com
联系人:吴幸 叶亚琼
电 话:3876522
附件:2023年芜湖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docx
2023年 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