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为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二)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
(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的采集,向上级机关报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五)负责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
(六)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监察对象、劳动者及相关个人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七)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八)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宏才(支队长)
举报投诉咨询电话:3991329、12333-5
劳动年审咨询电话:3991323
办公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2座7楼(瑞祥路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1 | 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
2 | 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 |
3 | 负责对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4 |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的采集,向上级机关报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
5 | 负责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 |
6 |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监察对象、劳动者及相关个人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
7 | 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
8 |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名称 | 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整改。 |
运行要件 | 1、年度工作目标; 2、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计方案、计划及总结; 3、责令整改通知书; 4、立案登记表; 5、各类劳动监察执法统计报表。 |
责任事项 |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名称 | 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接待受理线上、线下举报投诉并登记; 2、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转办分流; 3、对属市本级办理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
运行要件 | 1、来访登记表、举报投诉登记表;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转办函及县区回复; 3、立案审批表; 4、上级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回复; 5、网上留言答复; 6、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7、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 |
责任事项 |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名称 | 负责对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7、《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8、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整改。 |
运行要件 | 1、检查方案及计划; 2、检查记录; 3、总结材料。 |
责任事项 | 规范相关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行为 |
名称 |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的采集,向上级机关报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
法定依据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如实填报; 2、综合汇总; 3、及时报送。 |
运行要件 | 1、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报表; 2、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及总结; 3、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4、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 |
责任事项 | 确保劳动监察相关数据及信息真实有效。 |
名称 | 负责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受理登记; 2、转办分流; 3、立案查处。 |
运行要件 | 1、来访登记表、举报投诉登记表;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转办函及县区回复; 3、立案审批表; 4、上级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回复; 5、网上留言答复; 6、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7、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 |
责任事项 |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名称 |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监察对象、劳动者及相关个人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
法定依据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2、传达布置; 3、组织实施,开展市本级相关具体宣传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 |
运行要件 | 1、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 2、工作方案(计划); 3、工作总结。 |
责任事项 | 1、根据目标任务或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计划) 2、印发工作通知,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做好有关工作指导。 3、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 |
名称 | 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整改。 |
运行要件 | 1、目标任务; 2、工作计划; 3、考核通报。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2、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
名称 |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法定依据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
实施部门 |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运行流程 | 1、组织协调; 2、督促落实。 |
运行要件 | 1、目标任务; 2、工作计划; 3、工作总结或汇报。 |
责任事项 | 1、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2、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