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力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根据《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芜政办〔2021〕19号),特制定《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水务局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
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执法检查
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完成人民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双百攻坚”任务,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力度,提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诚信履约,根据《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芜政办〔2021〕19号)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双百攻坚”活动任务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行为,实现交易与履约两场有效联动,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速,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优质、廉洁、高效推进。
二、检查对象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且工程预算达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市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重点检查中标金额在5000万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及被列入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双百攻坚”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检查方式
标后执法检查采用日常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两种方式。
日常执法检查:由市公管局自行组织,随机抽取项目开展定期检查,重点依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标后监管系统数据抽取检查项目,原则上每月定期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计划定于6月、12月左右。重点选取涉及以下情况的工程建设项目:
(一)中标金额1亿元以上的;
(二)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
(三)被举报、投诉,且线索、证据较为清楚直接的;
(四)在标后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
(六)工期延误较长的;
(七)标后监管系统发出预警的;
(八)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
四、日常执法检查程序
(一)检查前期准备。提前调阅招投标及标后监管数据,每月初预排当月检查时间,抽取执法人员和受检项目,组成检查小组,准备检查项目资料、检查记录表格、执法记录设备等。
(二)直达现场检查。检查小组按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调阅工程管理相关资料、查看现场人员,了解项目标后履约情况。
(三)记录检查情况。检查小组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下发《标后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资料报送市公管局标后监管科。
(四)通报检查情况。市公管局标后监管科根据每次日常执法检查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形成当月标后日常执法检查情况一览表,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外公示,同时将检查情况抄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
(五)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依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标后履约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合执法检查程序
(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公管局组成的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管局,负责牵头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公管局按职责分工,依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市人民建设办公室对检查工作参与指导。
(二)组建检查工作组。检查工作组由市公管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组成,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等参与。行业专家从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专家名单及省招投标协会资深专家名单中随机邀请确定。
(三)现场检查阶段。检查工作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直插项目现场,通过查阅工程资料、问询关键人员和查看施工现场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四)问题处置阶段。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根据检查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置。
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配套服务单位存在未履行合同约定情形的,由建设单位责令改正,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约谈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配套服务单位存在违反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法律法规处理;达到立案标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相应有权部门或机关依法处理。
建设单位未履行标后监管职责,对应当制止、处理的违约行为不予制止、处理的,予以通报,并纳入该单位本年度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年度考核(建设单位为区级部门的,纳入所在区年度考核)。
(五)整改总结阶段。标后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按规定追究责任,并形成整改报告。
六、标后执法检查内容
(一)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开合同信息;合同约定的人员、工期、质量、付款结算等核心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是否一致;合同内容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等。
(二)工程进度情况。包括施工组织计划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实际工程进度是否与施工组织计划相匹配等。如工程进度存在滞后,是否明确进度滞后的原因、补救措施、责任划分,是否按合同约定追究过错方责任等。
(三)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包括书面合同中载明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等)是否到岗履职、人员变更手续是否规范、日常考勤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工程签证手续是否完善;农民工工资是否按规定发放等。
(四)建设单位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知否健全;是否采取有效手段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机械、劳力投入情况进行监管;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请假、变更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使用标后监管系统进行人员、进度、资金、信用评价等管理工作;是否使用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系统或标后监管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对中标单位存在违约行为是否视而不见或隐瞒不报;是否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以及《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须落实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要求检查的相关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树立刻不容缓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快马加鞭、提升运作,撸起袖子加油干,全力打好双百攻坚战。标后执法检查工作是推动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打击标后履约环节中各种乱象、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标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担负起责任,部门之间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认真负责。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检查人员应对检查工作高度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及时做出处理。
(三)严格程序。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检查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高效廉洁。
(四)强化运用。依法依规处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约案件。实施失信惩戒,落实信用评价、不良行为认定等制度,促进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自律。
附件 1
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联合执法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增强各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治理能力和齐抓共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笑凯 市公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文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沈朝榴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朱赤平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李加高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张 勇 市城管局总工程师
张 蕾 市公管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付 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长
包 飞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钱扬贵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王 冰 市水务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钱元元 市城管局市政园林科科长
陈 超 市公管局标后监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管局,陈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标后检查整改通知书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中标通知书: 年 月 日 中标金额:
合同签订: 年 月 日 合同信息公开: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成产值:
检查内容:
(一)中标通知发出后,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及合同信息公开;
(二)合同约定的人员、工期、质量、付款结算等核心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是否一致;
(三)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到岗履职;
(四)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五)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考勤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
(六)是否使用芜湖市标后监管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勤统进行考勤管理;
(七)是否使用芜湖市标后监管系统进行信用评价,及时录入进度、变更、资金等信息;
(八)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
(九)有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在此次标后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请你单位对上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整改材料报送市公管局标后监管科,联系电话:3121808。
检查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提醒:此次检查结果作为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披露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