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卫生计生委芜湖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芜湖市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的续种补种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会要求,制定了《芜湖市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续种补种工作。工作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卫计委和市食药监局报告。
市卫计委 联系人:张 圣,联系电话:3829224
市食药监局 联系人:张国荣,联系电话:3886161
芜湖市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
续种补种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接种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续种补种原则
续种补种工作按照尊重科学、知情公开、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
二、续种补种对象
为接种过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且尚未完成接种程序者,接种单位免费续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
根据狂犬病发病特点,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综合评估认为,已经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建议不需要补种。如果有补种意愿,接种单位应向前来咨询补种的群众告知防控知识、疫苗的保护作用、接种后注意事项等内容后,可免费补种,补种数量为5剂次。
三、续种补种地点
已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如果有补种意愿,可以到原接种单位咨询,免费补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原接种单位撤销的,可去就近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免费补种。全市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地址和电话号码可在市卫计委和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因市疾控中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已于2016年10月停诊,2016年10月以前在市疾控中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的受种者,如果有补种意愿,可去市疾控中心咨询,并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免费补种其他公司合格疫苗。
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的有关报告,狂犬病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为保障受种者健康,对接种时间不满1年的受种者,接种单位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时间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追踪观察,但如有异常情况,接种者可通过电话、网络、或者到接种单位进行咨询。
接种单位应当逐例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指导服务信息的记录、保存工作。接种单位对接种时间不满1年的受种者跟踪观察的,应当填写《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记录单》(见附件);对电话、网络咨询的接种者,也要作好记录。如发现因接种狂犬病疫苗导致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报告,由卫生计生部门继续受理。
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和各县县医院确定为我市市区和各县进行进一步临床观察的定点医疗机构。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卫计委要高度重视,将续种补种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指导,抓紧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完善机制。各县区卫生计生委要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制,确定部门和专人负责续种补种工作。及时通报信息,积极落实职责和任务。要加强人员培训,指导接种单位耐心细致地做好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规范服务。各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负责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单位要设置醒目标识,安排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要建立台账,逐一销号,确保续种补种工作扎实细致、平稳有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信息公开。市卫计委将围绕疫苗续种补种相关问题,制定狂犬病疫苗知识答问手册。各县区卫计委要及时公开本辖区内接种单位的信息,畅通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渠道,切实做好答疑释惑等工作。
附件:
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
跟踪观察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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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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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手机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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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情况 接种原因:□暴露前预防 □暴露后预防 接种时间:□1个月内 □2个月内 □3个月内 □3个月到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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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观察描述 1.基本生命体征(神志、精神、血压、体温、心率、脉搏、呼吸频率等) 2.暴露部位情况(伤口是否愈合、暴露部位或附近是否存在疼痛或感觉异常等) 3.相关症状体征(是否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以及激动、易怒、恐惧、焦虑、兴奋、失眠等神经精神症状;是否出现“恐水”、“恐风”、“恐声”、咽喉疼痛、痉挛,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如流涎、多汗、心率快、血压增高等,继而出现瘫痪、意识障碍、呼吸循环衰竭等) 4.不良反应情况(主诉存在何种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出现时间等) 5.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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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置意见 1.自我观察□ 2.进行随访□ 3.不适随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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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单位名称: 医务人员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 ||
皖公网安备 340207020006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