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公众对《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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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8月22日至9月21日止。
二、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A309室市司法局法规科,请在信封上注明“《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电邮至wuhuhfxsc@163.com。
3.通过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
1.《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芜湖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2日
结果反馈
市政府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关于征询公众对〈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意见的公告》,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截止到2022年9月22日,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