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瑜山高岭土矿80万吨整合技改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变更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1-24 15:33信息来源: 芜湖市经信局信息公开网阅读次数:编辑:张荃 字体:【  

繁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瑜山高岭土矿年产80万吨整合技改采矿工程变更初步设计方案的报告》(繁经信〔2021〕131号)收悉。依据《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皖经信非煤〔2020〕94号)要求,我局于2022年1月5日组织专家对《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瑜山高岭土矿80万吨整合技改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变更设计》(以下简称《变更设计》)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获专家组长复核通过。经研究,同意该《变更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如下:

一、《变更设计》由原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写,该公司具有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变更设计缘由。

因芜湖市繁昌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初步签订瑜山高岭土矿整体收购事宜;但其规划与《初步设计》中相关内容有较大出入,为避免重复投资,取消《初步设计》中破碎站等相关内容。

三、《变更设计》主要内容。

1.因矿产品改为原矿,取消《初步设计》中破碎站相关设计内容以及破碎站供电相关设计内容。

2.取消《初步设计》临时排土场设计内容。

3.补充矿山生产帮坡角;补充露天边坡位移监测内容。

4.结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补充运输道路方面的安全设施及露天境界外护栏等安全设施。

5.基建期不变,到2022年11月15日。

四、本次《变更设计》外的其他相关内容,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执行。

五、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皖经信非煤〔2020〕94号)相关精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初步设计》《变更设计》组织施工,同步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设施,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