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部分封(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1 18:19信息来源:芜湖市繁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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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风险评估,报请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2年4月21日11时起,解除繁阳镇部分封(管)控区管理,现通告如下:繁阳镇辖区内封控区:三元井小商品市场,新城华府小区及附属门面房,新世纪花园及附属门面房,阳光花园小区及附属门面房,栖霞小区25栋、31栋,栖霞小区,福和苑小区15栋,福和苑小区,海螺花园一区3栋、14栋,浪琴湾小区。繁阳镇辖区内管控区:正大商贸城,海螺花园一区、二区、三区,教师进修学校安置小区,原教师进修学校宿舍楼,烟草公司宿舍,原制药厂宿舍(栖霞小区内),繁昌数字经济产业园(含跨境电商产业园),太平洋百货大楼,大润发商业广场,江夏明珠商业广场,城北商业综合体(含欧德福超市),沃德家居广场,正大广场综合市场(含沿街门面房),华阳村军田组、汪屋组,马坝社区全域。解除封(管)控后,繁昌区全域无封控、管控区,防范区随之解除。解除后,全区将严格社会面管控,限制人员聚集,各居民小区、村民组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24小时值班值守,除生活保障服务人员外,非本小区、村民组居民不得进入;倡导居民非必要不外出,进出小区、村民组需戴口罩、测体温、扫行程码和健康码;各公共场所按照《关于精准有序恢复社会秩序的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解封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防控要求,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打赢疫情防控“繁昌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