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8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获悉,芜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7日发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通告,镜湖区、弋江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无为市、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皖江365app手机版官方_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365游戏厅平台产业集中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65app手机版官方_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365游戏厅平台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还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通告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任何单位或个人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依法给予处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公安部门、应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7日,芜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发出“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该公开信指出,“主动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芜湖”。
大江晚报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