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365app手机版官方_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365游戏厅平台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政务微博微信是网络时代拓展政务服务的新平台,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36号)精神,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政务微博“@芜湖政府网”、政务微信“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和“芜湖12345”建设及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微博微信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辖区内政府系统微博微信建设和管理工作,主管本级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由指定相应科室具体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做好省、市政府微博微信关注、订阅工作(详见附件一),要求做到全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全覆盖。
二、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在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还未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通,尤其是必须开通政务微博。已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的单位,请认真填写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于3月 17 日前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尚未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的,应在开通后3 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
三、政务微博微信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依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做好信息内容审核工作,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权威。注重运用数字解析、图表图解等易读易懂、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政策信息、重要政务舆情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政务微博微信要及时发布。市政府微博微信发布的原创稿件,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微博力争1小时内转载,微信“订阅号”不得滞后1个工作日。鼓励政务微博微信开通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信息服务,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四、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公众开放微博评论、私信以及微信留言功能,受理咨询诉求、意见建议等。政务微博微信主管单位要统筹业务部门和有关方面,建立政务微博微信留言办理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对省市政府微博微信转办的网友留言,1小时内必须响应,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公开回复。
五、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政务微博微信应急管理预案,第一时间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舆情事件,平息事态,消除影响。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内容,回复公众留言,跟踪网络舆情,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程序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明确专人使用政务微博微信账号,定期更换密码,严禁在公共场所、公用设备登录政务微博微信账号。非经工作程序,不得擅自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内容,不得泄露公众要求保密的个人信息及诉求事项,不得泄露、扩散可能对个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
六、政务微博微信工作已经纳入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直通车年度考核,市政务公开办和市应急办要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从信息发布、留言办理、互动转发以及省、市微博微信关注、订阅情况等方面强化监督考核。对15天以上未更新的“僵尸”、“睡眠”微博微信,在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失声失语、未能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信息发布不准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运维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安全事故的微博微信,将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为微博微信的运维创造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并将政务微博微信工作经费纳入单位网络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预算中予以统筹保障。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措施,并在3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