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二、政策内容
对市政府与高校院所、知名企业等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建的公共研发平台、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研发平台,市政府每年对其平台建设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市财政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拨付运营补贴、绩效奖补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研发投入。
三、政策出处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20) 14号)
四、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应具备如下条件: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的人才队伍;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研发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一般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五、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编制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必要性、技术先进性、研发创新能力、建设规模和内容、预期发展目标、成果转化路径、市场前景等。经载体单位审核后,报送市发改委,抄送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产业创新中心。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产业创新中心等有关部门采用组织专家评审、现场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准入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由上述四家单位联合上报市政府批准。
六、办理单位、处室、人员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服务部,0553-3993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