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类别
财政奖补
二、政策内容
鼓励利用老厂房、老建筑、旧民居等资源改建成富有文化特色与内涵的休闲街区(园区)、特色村镇、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累计投资3000万元以上、规划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对新引进的旅游项目(非一事一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相关费用)超过2000万元,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子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4级及以上景区直接投资的旅游新业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相关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或新增、改造游乐设备超过2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政策出处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0-2021年)的通知》(芜政 (2020) 46号)
四、申报条件
具体见正式出台的实施细则
五、申报所需材料
具体见正式出台的实施细则
六、申报流程
具体见正式出台的实施细则
七、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0553-3121106
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0553-383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