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类别
金融(贷款)
二、政策内容
以中小企业为服务主体,以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以大数据技术为依托,以政策性担保为支撑,推行中小企业信用贷试点,建立“征信机构+银行+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式,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新体系。
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有新增贷款需求且连续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的中小企业均可参加试点。
单户企业(集团)授信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合作银行利率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担保公司按年化费率的0.6%收取担保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评级服务费不超过获得贷款 额的1%。
三、 政策出处
芜湖市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改革的实施意见》 (芜政秘(2020) 52号)
四、申报条件
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有新增贷款需求且连续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
五、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陆。企业可通过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whjr.wh. cn)或可直接用手机扫码微信公众号(芜湖金服),“易企网”(网址: http://new.eqoho.com/)进行注册与登录。
(二)发布需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线发布融资需求,并按市场化机制自愿选择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及银行(均有联系人),申请抵质押担保贷款或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并授权采集其信息进行信用评级。(若企业未选择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及银行,则平台内的合作信用服务机构及银行实行抢单制)。企业可在线查询贷款审批进程。
(三)信用评级。信用服务机构在经企业授权的基础上,利用政府大数据,融合自主采集的相关社会数据,开展实时在线评级并及时出具信用评级报告、授信建议。
(四)授信批复。合作银行在收到企业贷款申请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出具授信批复或不同意发放贷款的说明。
(五)信用担保。担保机构在平台上收到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及授信批复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信用担保函。
(六)银行放贷。合作银行应在收到担保函1个工作日内完成放贷。
六、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管理科,0553- 311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