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类别
税收
二、政策内容
自2017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本政策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投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三、政策出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师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 91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 7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 22号)
四、申报流程
通过办税服务厅和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理。
五、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