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专项查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专项查验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芜湖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专项查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排水管理处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
专项查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芜湖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管理,规范新建住宅小区排水行为,有效控制新建住宅小区雨污管网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雨污水混接、市政排水接口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3〕92号)、《芜湖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芜政办〔2021〕14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工作的通知》(芜市建函〔2022〕13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专项查验,是指新建住宅小区在交付使用前,芜湖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排水处”)根据《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等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新建住宅小区雨污水管道施工图,组织开展的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查验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皖江365app手机版官方_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365游戏厅平台新兴产业集中区、三山经济开发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专项查验工作。
第四条 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专项查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抽查小区雨污水管线竣工图(蓝图)、雨污水管网检测报告、井内底标高复核记录、管材检测报告等工程资料;
(二)抽查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水管道设置是否符合雨污分流要求;
(三)查验住宅小区雨污水管道接驳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五条 住宅小区排水工程应符合以下技术要点:
(一)雨污水管网完全分流,不存在混接、暗接、混流等现象;雨污水管道内无杂物;
(二)管道转弯和交接处水流转角不应小于90度,当管径小于或等于300mm且跌水水头大于0.3m时,可不受此限制;
(三)雨污水检查井盖应具备明显区分标识,且便于进行检查、养护、疏通、抢修等管理工作;
(四)绿化带内污水检查井盖不应低于地面;
(五)地下车库坡道入口处的坡道排水、绿化盲管排水、景观水体溢流口不得接入污水系统;
(六)阳台应设置专用废水收集立管,并接入室外污水管网;
(七)住宅小区周边商业用房污水排放管道需独立接入市政污水设施;
(八)采用明沟排水方式的雨水系统,其盖板设置应满足清淤、养护等管理要求;
(九)小区内部海绵设施应与雨水系统衔接。
第六条 市排水处接到市开发处综合查验通知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现场查验工作。
对分期开发建设、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根据开发进度分期查验。
第七条 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查验合格的,在《芜湖市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表》签署备案意见;查验不合格的,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查验,查验通过后签署备案意见。
第八条 参与查验的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由市排水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芜湖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专项查验流程图
附件
芜湖市市区新建住宅小区市政排水接口查验流程图

皖公网安备340207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