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 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分局财务、社保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报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A区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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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职能目录名称 |
1 |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 |
2 | 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分局财务、社保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报和内部审计工作。 |
3 | 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
4 | 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
名称 |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
实施部门 | 财务科 |
运行流程 | 1、受理业务科室缴款工作联系单; |
2、审核确认缴款工作联系单、各区征地补偿准备金返还财政资金申报单;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或国库一般缴款书或对土储工作通知单; | |
3、确认资金入库、入账等信息,开具票据; | |
运行要件 | 1、缴款工作联系单; |
2、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或国库一般缴款书或对土储工作通知单、财政资金申报单; | |
3、开具相关票据; | |
责任事项 | 向缴款单位和缴款人宣传解释相关资金解缴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时限要求,督促其正确、及时完成缴款。 |
名称 | 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分局财务、社保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报和内部审计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
实施部门 | 财务科 |
运行流程 | 1、修订完善制度规定或实施方案; |
2、报局领导审查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 |
3、发布实施; | |
4、督促落实; | |
运行要件 | 1、有关通知、文件要求; |
2、领导批示、会议纪要; | |
3、实施办法; | |
4、财务报销凭证,招标采购手续; | |
5、审计报告。 | |
责任事项 | 1、起草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
2、审核资产、资金支付凭证;负责资产、资金财务管理; | |
3、组织、指导预决算、政府采购。 | |
4、按财政管理规定财政资金国库集中申报支付 | |
5、组织开展内审工作。 | |
名称 | 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
法定依据 |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
实施部门 | 财务科 |
运行流程 | 1、指导和审查局属单位完善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控制程序等文件; |
2、依据有关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和财务运行情况,监督指导其依法履职; | |
3、总结通报检查监督情况; | |
运行要件 | 1、局属单位各项财务制度规定; |
2、局属单位财务凭证资料; | |
3、领导批示。 | |
责任事项 | 合法、合规、符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和履职需要。 |
名称 | 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
法定依据 |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2019〕50号); |
实施部门 | 财务科 |
运行流程 | 1、下达和发布国家省市生态修复的政策规定和利用社会资金的各类信息; |
2、联合有关业务科室拟定方案; | |
3、经局党组会或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公示公布。 | |
4、联合有关业务科室受理社会资金资格条件审查和批准工作。 | |
5、公示公布并实施。 | |
运行要件 | 1、文件依据; |
2、资格条件; | |
3、资金偿付来源; | |
3、领导批示。 | |
责任事项 | 按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