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系统)反馈的第十五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19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3次全省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重点打击普通建筑石料等砂石土矿偷采盗采、乱采滥挖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但督察发现,部分地区非法盗采问题仍然存在,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整治打击工作仍有欠缺,缺乏有效手段和有力举措,部分区域经过多次整治仍未能达到目标成效,省自然资源厅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区域性盗采问题始终未能有效根治,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存在。
二、整改实施主体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重点措施
1.鼓励各地增强技防监管应用,加大对无证开采的巡查发现力度。对偷采盗采、乱采滥挖的重点区域运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监控。
2.加强指导,督促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偷盗采行为,发现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协同联合执法,形成自然资源执法合力。
四、目标任务
严厉查处偷采盗采、乱采滥挖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区域性盗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按时验收销号。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强化动态巡查,重点盯防非法开采隐患点,采取不定期巡查、夜间巡查和节假日巡查等多种巡查方式,对全市持证矿山及重点非法开采隐患点开展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制止违法行为,并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对重点区域的监管,报请当地政府安装视频监控平台等设施,落实“技防+人防”,充分提高巡查监管的实效性。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553190
电子邮箱:ahszrzytzfc@163.com
2023年1月3日